东莞市2024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领对象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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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2
东莞市2024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领对象
以下为正文信息
东莞市2024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简称“学位补贴”)于2024年11月7日正式开始申领,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申领民办学位补贴。现就有关操作指引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申领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参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的港澳子弟学校,下同),具有本市正常在校学籍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其中,户籍审核时间节点为2024年9月1日,即学生户籍在9月1日审核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的,则为非东莞户籍学生;如学生户籍在9月1日审核为东莞市户籍的,则不符合本次学位补贴申请条件。
2.监护人: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是东莞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监护人为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如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居住证证件的,须补充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