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函(2023)6号)为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青山校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希望大道10号大学城(九原校区)。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本科、成人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招生信息
1、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
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2024年全区
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
2、招生计划
请及时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获取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特别说明:我校舞蹈学专业只招收舞蹈表演和舞蹈教育专科专业的考生
三、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3、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4、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s://iwc.bttc.
edu. cn/index.htm)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
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71
2.电子信箱:66297@bttc.edu.cn
3.邮政编码:014030
4、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 3号